我校举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学习会

发布者:医管处发布时间:2021-06-03浏览次数:258

63日下午,我校《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学习会在附属曙光医院东院行政中心2楼阶梯教室举行,曙光医院西院行政楼4楼阶梯教室设分会场同步直播。会议邀请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怀琼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校党委副书记季光、各附属医院领导、职能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代表、校本部师生代表参加学习。曙光医院党委书记马俊坚主持学习会。

季光就学校系统开展《条例》学习作动员讲话。他表示,学习《条例》一要用心领会,在加强学习中知深意二要用情感悟,在传承发展中显作为,坚持传承精华与守正创新相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三要用力践行,在干事创业中勇担当,着力在加强和改进中医药服务上下功夫,在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上下功夫。季光指出,今年学校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师生医务人员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深入学习百年党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学深悟透,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张怀琼随后作《条例》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他从中医药发展、立法过程阐释了《条例》的产生背景及立法总体思路,着重介绍了《条例》中的上海特色,并展望了《条例》推动上海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他指出《条例》既符合上位法所有内容,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上海中医药特点,全面梳理上海中医药发展各个方面,为地方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强化中药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张怀琼表示《条例》已经实施,目前还在普及宣传阶段,下一步要确保《条例》按要求贯彻落实同时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应对本市医疗卫生有关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梳理,进行必要的改、废、释,保证其符合《条例》确定的原则和基本制度,与《条例》的相关规定相互协调和衔接。

(宣传部、医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