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护士长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的护理管理人才,提高护理管理水平,经校领导同意继续开展两年一度的“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护士长”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认真加以组织,在医院自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护士长参加上海中医药大学组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任护士长工作满两年。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在护理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护理科研、教学等方面业绩突出。尤其在各层面护理质控检查中所管理的科室成绩名列前茅。
4、具备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和组织能力,护士对护士长工作满意率>90%。
5、科室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高品质护理服务,病人满意度>90%。
6、科室近二年内无护理差错、事故。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单位按要求组织自评,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优秀护士长候选人推荐表”后,于4月13日前上报大学医院管理处。
2、学校医管处于
三、推荐名额:
各医院按评选条件遴选出5位候选人,报大学医院管理处。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Ο一Ο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