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处对附属医院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进行督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12浏览次数:9

  根据《关于<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意见》(沪卫医政〔2006〕123号)以及《关于印发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卫医政〔2006〕12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医管处于3月21、22日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曙光医院、龙华医院进行了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结构的建立、制度制定和完善、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宣传、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管理。

  督查情况表明:学校各附属医院对药品规范使用以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如何降低抗菌药物使用率,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提高医疗质量工作非常重视,自文件出台,已多次组织院内专题会议,切实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各附属医院均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结构合理、职责明确,有相关的会议记录和工作制度。医院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以及药物动态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制度。医院利用多媒体、院内网络等形式,开展人员培训,并进行了宣传。

  医院已开展对药物使用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特别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监测可以落实到科室以及个人。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对抗菌药物异常用量进行干预,并在全院医疗质量讲评会上进行处方点评。

  自2005年学校医管处推进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以来,各附属医院相继成立了临床药师小组,人员相继接受了上海市卫生局的相关培训。每周定期参与临床查房、会诊,书写了查房记录和有代表意义的药历,定期出版药讯,发表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评价等论文,并开展了科研研究。

  各附属医院均成立设备器械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管理委员会章程以及规范的采购流程,指定设备部门统一采购。随机抽查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书均齐全。根据近期的采购记录均可查到相关供应商资质记录。医院均设计了植入性医疗器械二联或三联登记表,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序列号和生产厂家等,临床履行植入性医疗器械事先告知制度,签署术前知情同意书,手术室与设备处有备案。

  督查发现各附属医院在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学校医管处根据近期卫生局医政处下发的评分表,要求医院进一步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梳理后,尽快落实整改。

  上海中医药大学医管处

  20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