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后备业务专家/优秀青年护理人才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6浏览次数:15

 

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训练,提高大学后备业务专家/优秀青年护理人才的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后备业务专家/优秀青年护理人才培养计划完成验收时,增加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汇总,学校拟定了《临床综合能力考核表》(医院),请医院根据考核要求,落实第三批后备业务专家/优秀青年护理人才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具体事宜如下:

1、医院组织人事、医务、护理等部门在930日前上交对培养对象具体考核内容(电子版),经医管处核准后实施;

2、医院需安排3名以上专家对临床操作能力、专科技能、临床带教能力进行考核,其中1名为院外专家;

3、基本工作量等项目可结合计划任务书和医院医师、护士考核目标,由科主任、护士长等做出评价;

4、新技术、新项目请注明原院内未开展、科室未开展、个人未开展等三个层次,设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5、三年内是否有有效投诉、纠纷或事故,由医务处长或护理部主任签字认可;

6、教学查房等能力考核需附具体打分表;

7、医院在1015日上交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8、培养对象如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培养计划,则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评。

 

 

大学医管处

2011-9-23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表(医院).doc